常人為逆死順生,日常生活行為,要合乎常理,合乎規矩,則為順,是正常乖巧;若是違反則為逆,被視為叛逆行為;此是六道凡夫生死相續之道,非聖人下凡傳教之盼望。
修行人若是如此則與常人無異,不能稱為修行人。道教希望人類能返原靈故鄉;無極老母(金母、地母)希望人類回到身旁;基督、天主教希望人類能上天堂;回教希望人類回到阿拉真主身旁;儒家希望人類回到至善之地;佛教希望度盡人類成佛。由此看來各聖主都不希望人類留在地球流連忘返。
是故,就有異於常人之修行人出現,不管那一教別的修行人,想學聖主回去,方法只有一種,是真理、玄理、達自性、觀徼觀妙、明明德與親民,其理一也,是自身修練而得,是自力,非太空船、外星人、聖主來帶、外力可及。
即知異於常人,那在日常生活中必然行之,各教別各有方法,今以道教之法簡述之:微明
大道之隱奧,至理之深幽,百姓日用而不能知,百姓日用而不能見,劫運變遷而不能移,聖人出世而不能易。修之於身,是為修身之大本。
1. 呼吸:一息之不來則亡,常人呼吸淺又短,修行呼吸長
又微。
2. 噏張:噏同吸,緩下吸潛之意,張者伸發之意;天地之
道,若不噏聚則不能發散,有此噏張之妙,天地
施化之道立矣。
如蛟龍若冬月不潛於深澤之中,則春分之後則不能登天而變化;如尺蠖若不屈則不能伸行矣。
噏之者,萬物自此而入,收歛精神,屏除好惡,存其心養其性,致其靜守其篤。
張之者,顯露精神,馳心外用。
惟聖人顛倒陰陽,逆施造化,故無不善。
3. 弱強:觀天地之道,春夏則為強,秋冬則為弱;觀老少
之理,少則為強,年老則為弱;觀人事之理,
有 力則為強,軟弱則為弱;今日之強,未嘗不是
將來之弱。
故聖人知強弱之機,達盛衰之理,示以弱之勢,
雖似一時有屈,而後有強之實,乃可久長而不
變,如目前林書豪稍能善用,則能勝之久。
4. 廢興:天下萬事,皆有廢有興,廢興理有循環,聖人因
明其理,因其勢而亦反用之。
5. 奪與:世人常有奪之欲,卻非能終奪,雖奪有一時,乃
在與之承受非長久。如人處於艱難困苦是奪,將
來從容饒足,反之與之。修道人亦宜反而用之。
修行人能言語柔和,行事細膩,是非不與人辯論,輕重不與人較量,得天地中和之理,養聖人虛靜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