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道三之二
論語 為政第二篇 第八章
子夏問孝。
子曰:「色難。有事,弟子服其勞,
有酒食,先生饌,曾是以為
孝乎?」
直譯:子夏向孔子請問孝道。
孔子說:[事奉父母,最難得的是柔順悅和的顏色。
那有事時,做兒女的給他們效勞;若只是有酒
食,讓父母先食用,難到這樣算是孝嗎?]
說明:目前社會,是東西思想混雜,尤其基督教,口上常說
兄弟姊妹,而少提父母,若無世間父母,那天父又如
何有信徒。
儒家提倡世間法,再修出世間法,是很正確。現代的
人,不管你信什麼教,想子女能柔順、和悅的態度與
父母談話,已稀有,還想要他們事奉與供養,那是算
了罷。結婚未生子,回家先看妻子或丈夫,有好食物
也趕快拿到房間,怕父母看到。有了子女,那子女第
一,心中那有父母存在。
桃園明聖經
「爾能孝順爾子孝,點點滴滴看簷前。」
說明:夫婦能孝順自己父母,其所生之兒女長大也必然會孝順,就像看
屋簷下的水滴,一點一滴都會下在同一位置。此為身教勝言教。
論語 里仁第四篇第十八章
子曰:「事父母幾諫,見志不從,
又敬不違,勞而不怨。」
直譯:孔子說:[ 事奉父母,如果他們有過錯,應該輕聲怡
色的,用婉轉微微的勸說;若是父母堅持自己的
意志,不肯聽從,仍須照常恭恭敬敬,不可違
背;只好放在心裡憂愁,卻不敢有絲毫的怨言及
憎色。]
說明:事奉父母,見父母有過錯,做子女的要輕聲細語,和
顏悅色的善勸一、二次,若是父母的心意不接納勸
說,做子女的要同往常一樣的尊敬而不違逆,只好把
憂愁放在心裡,卻不可有怨言。
禮記 內則篇:[ 諫而不入,起敬起孝,悅則復諫。]
禮記 曲禮篇:[ 事親三諫而不聽,則號泣而隨之。]
現代那有子女會這樣小心,不當場罵就算阿彌陀佛。
故事:古代一大商人,積財萬貫,有一天要死了,召兒子到
床邊,叫兒子把牆邊大稱(秤)拿來,告訴兒子,我們家
財全靠此稱,內裝水銀,小稱出,大稱入,能積財。
父親死了,喪事辦了,燒紙錢時將那大稱丟入火中
燒了。(不說父之過,不學父之錯。)過不了幾天,自己
二位兒子無疾死了,喪事辦了。晚上回想,自己行為
並無錯誤,為何會如此?
睡着了夢到一位神人告訴他,你父不善,你那二位兒
子是來敗家,今你心存善,業力感召,明年會再生一
位好兒子。醒了之後,才明白因果由心造,報應有快
有慢,一定會報,終生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