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含經-560
孩子應該以五事去奉敬供養其父母的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增益財物,第二就是備辦眾事,第三就是所欲時,則奉給他,第四就是自恣而不違,第五就是所有的私物,盡以奉上。為人子的,應以此五事,去奉敬供養其父母。
當人的父母的,也應以五事,去善於懷念其子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要愛念兒子,第二就是供給其正途之用,使其無缺乏,第三就是使兒子不負債務,第四就是婚娶稱可(應嫁娶而有適當的話,就允許他),第五就是父母如可意,則所有物,都應盡付與其子。父母應以此五事,而去善念其子。
居士子!像如是的,東方者,有二俱之分別的。居士子!在聖法與律當中之所謂東方,就是所謂子與父母之事。居士子!如果慈孝於父母的話,必定會有增益,則不會有衰耗的。
居士子!如南方的話,就應如是的:當弟子的,應觀念其師尊。
弟子應當以五事去恭敬供養其尊師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善於恭順,第二就是善於承事,第三就是速起,第四就是所作之業都為善,第五就是能奉敬師尊。弟子應以此五事去恭敬供養其師。
而為人師長的人,也應以五事善念其弟子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教他的技術,第二就是速教他,第三就是盡教其所知的,第四就是要處於善方,第五就是付囑善知識,為人師長的,應以此五事善念其弟子。
居士子!像如是的南方,二俱分別。居士子!在聖法與律當中,所謂南方者,就是所謂弟子與師長之事。如果有人慈順於師長的話,必定會有增益,則不會有衰耗的。
居士子!如西方的話,就應如是的:夫應觀念其妻子,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其妻子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憐念妻子,第二就是不輕慢,第三就是為妻子作瓔珞嚴具,第四就是使其在於家中得自在,第五就是念妻的親親(親戚)。
當人之夫的,應以此五事去愛敬供給其妻子,而妻子也應以十三事善於敬順其夫。
那十三種呢?第一就是重愛敬夫,第二就是重供養夫,第三就是善念其夫,第四就是攝持作業,第五就是善攝眷屬,第六就是前以瞻侍,第七就是後以愛行,第八就是言以誠實,第九就是不禁制門,第十就是見來贊善,第十一就是敷設床待,第十二就是施設淨美豐饒的飲食,第十三就是供養沙門、梵志。為人妻子的,以此十三事去善於敬順其夫。
居士子!像如是的西方之二,俱有分別。居士子!在聖法與律當中,所謂西方,就是所謂夫與妻子之間互敬之事。居士子!如果有人,能夠慈愍其妻子的話,必定會有增益,則是不會有衰耗的。
居士子!如果為北方的話,則像如是的,乃為大家(大當家,主人),觀念其奴婢、使用人,大家(主人)應當以五事愍念給恤其奴婢、使用人。
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隨其力而作業,第二就是隨時食之(給他飯吃),第三就是隨時飲之(給他飲料),第四就是及日休息(有休息之日),第五就是病給湯藥(患疾病就應請醫生治療他)。大家(主人)以此五事愍念給恤奴婢、使用人,而當人的奴婢、使用人的,也應以九事去善奉其大家(主人)。
那九事呢?第一就是隨時作業,第二就是專心作業,第二,就是一切的作業,第四就是前以瞻侍(早起),第五就是後以愛行(晚睡),第六就是言以誠實,第七就是急時不遠離,第八就是行他方時,則便讚歎,第九就是稱大家(主人)為庶幾(賢者)。奴婢、使用人應以此九事去善奉大家(主人)。
居士子!像如是的,北方之二,俱為有分別。居士子!在聖法與律當中,所謂北方者,就是所謂大家(主人)與奴婢、使用人之間之事。居士子!如果有人慈愍奴婢、使用人的話,必定會有增益,則是不會有衰耗的。
居士子!如下方的話,就是像如是的有關於親友之觀念親友之臣之事。為人親友,應當以五事去愛敬供給其親友之臣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愛敬,第二就是不輕慢,第三就是不欺誑,第四就是施與珍寶,第五就是拯念(濟振懷念)親友之臣。親友以此五事去愛敬供給親友之臣,而親友之臣也應以五事善念其親友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知其財物已盡,第二就是知其財物已盡後,就供給其財物,第三就是見其放逸時,就要教訶他,第四就是要愛念,第五就是急時(遇親友之急難時),可歸依(做其庇護者)。
親友之臣應以此五事善念其親友。居士子!像如是的,下方之二,俱有分別。
居士子!在聖法與律當中,所謂下方者,就是所謂親友與親友之臣的關念之事。
居士子!如果有人慈愍其親友之臣的話,必定會有增益,則是不會有衰耗的。
居士子!如上方的話,就像如是的,施主觀念沙門、梵志之事。當施主的,應當以五事去尊敬供養沙門、梵志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不禁制門,第二就是見來就贊善,第三就是敷設床而待,第四就是施設淨美豐饒的飲食,第五就是擁護如法。施以此五事去尊敬供養沙門、梵志,而沙門、梵志也應以五事去善念施主。那五事呢?第一就是教其信,教其行信、念信,第二就是教其禁戒,第三就是教其博聞,第四就是教其佈施,第五就是教其智慧,教其行慧、立慧。沙門、梵志應以此五事去善念施主。居士子!像如是的,上方之二,俱為分別解釋過了。居士子!在聖法與律當中,所謂上方,就是有關於施主與沙門、梵志之事。居士子!如果有人尊奉沙門、梵志的話,必定會有增益,並不會有衰耗的。
居士子!有四種攝事(攝受,而使其依附於下之四事,然後導入於佛道)。
那四種呢?第一就是惠施,第二就是愛言,第三就是行利(利行,起善行而利益眾生),第四就是等利(同事,隨眾生所樂,同其所作,使其各沾法益)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