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子第25章則陽-11
少(ㄕㄠˇ)知(ㄓ)曰(ㄩㄝ):「四方(ㄈㄤ)之(ㄓ)內(ㄋㄟˋ),六合(ㄏㄜˊ)之(ㄓ)裡(ㄌㄧˇ),萬(ㄨㄢˋ)物(ㄨˋ)之(ㄓ)所(ㄙㄨㄛˇ)生(ㄕㄥ)惡(ㄜˋ)起(ㄑㄧˇ)?」
大(ㄉㄚˋ)公(ㄍㄨㄥ)調(ㄉㄧㄠˋ)曰(ㄩㄝ):「陰(ㄧㄣ)陽(ㄧㄤˊ)相(ㄒㄧㄤ)照(ㄓㄠˋ)相(ㄒㄧㄤˋ)蓋(ㄍㄞˋ)相(ㄒㄧㄤ)治(ㄓˋ),四時(ㄕˊ)相(ㄒㄧㄤ)代(ㄉㄞˋ)相(ㄒㄧㄤ)生(ㄕㄥ)相(ㄒㄧㄤ)殺(ㄕㄚ)。慾(ㄩˋ)惡(ㄜˋ)去(ㄑㄩˋ)就(ㄐㄧㄡˋ),於(ㄩˊ)是(ㄕˋ)橋(ㄑㄧㄠˊ)起(ㄑㄧˇ)。雌(ㄘ)雄(ㄒㄩㄥˊ)片(ㄆㄧㄢˋ)合(ㄏㄜˊ),於(ㄩˊ)是(ㄕˋ)庸(ㄩㄥ)有(ㄧㄡˇ)。安(ㄢ)危(ㄨㄟˊ)相(ㄒㄧㄤ)易(ㄧˋ),禍(ㄏㄨㄛˋ)福(ㄈㄨˊ)相(ㄒㄧㄤˋ)生(ㄕㄥ),緩(ㄏㄨㄢˇ)急(ㄐㄧˊ)相(ㄒㄧㄤ)摩(ㄇㄛˊ),聚(ㄐㄩˋ)散(ㄙㄢˋ)以(ㄧˇ)成(ㄔㄥˊ)。此(ㄘˇ)名(ㄇㄧㄥˊ)實(ㄕˊ)之(ㄓ)可(ㄎㄜˇ)紀(ㄐㄧˋ),精(ㄐㄧㄥ)之(ㄓ)可(ㄎㄜˇ)誌(ㄓˋ)也(ㄧㄝˇ)。隨(ㄙㄨㄟˊ)序(ㄒㄩˋ)之(ㄓ)相(ㄒㄧㄤ)理(ㄌㄧˇ),橋(ㄑㄧㄠˊ)運(ㄩㄣˋ)之(ㄓ)相(ㄒㄧㄤ)使(ㄕˇ),窮(ㄑㄩㄥˊ)則(ㄗㄜˊ)反(ㄈㄢˇ),終(ㄓㄨㄥ)則(ㄗㄜˊ)始(ㄕˇ),此(ㄘˇ)物(ㄨˋ)之(ㄓ)所(ㄙㄨㄛˇ)有(ㄧㄡˇ)。言(ㄧㄢˊ)之(ㄓ)所(ㄙㄨㄛˇ)盡(ㄐㄧㄣˋ),知(ㄓ)之(ㄓ)所(ㄙㄨㄛˇ)至(ㄓˋ),極(ㄐㄧˊ)物(ㄨˋ)而(ㄦˊ)已(ㄧˇ)。睹(ㄉㄨˇ)道(ㄉㄠˋ)之(ㄓ)人(ㄖㄣˊ),不(ㄅㄨˋ)隨(ㄙㄨㄟˊ)其(ㄑㄧˊ)所(ㄙㄨㄛˇ)廢(ㄈㄟˋ),不(ㄅㄨˋ)原(ㄩㄢˊ)其(ㄑㄧˊ)所(ㄙㄨㄛˇ)起(ㄑㄧˇ),此(ㄘˇ)議(ㄧˋ)之(ㄓ)所(ㄙㄨㄛˇ)止(ㄓˇ)。」
少(ㄕㄠˇ)知(ㄓ)曰(ㄩㄝ):「季(ㄐㄧˋ)真(ㄓㄣ)之(ㄓ)莫(ㄇㄛˋ)為(ㄨㄟˊ),接(ㄐㄧㄝ)子(ㄗˇ)之(ㄓ)或(ㄏㄨㄛˋ)使(ㄕˇ)。二(ㄦˋ)家(ㄐㄧㄚ)之(ㄓ)議(ㄧˋ),孰(ㄕㄨˊ)正(ㄓㄥˋ)於(ㄩˊ)其(ㄑㄧˊ)情(ㄑㄧㄥˊ),孰(ㄕㄨˊ)偏(ㄆㄧㄢ)於(ㄩˊ)其(ㄑㄧˊ)理(ㄌㄧˇ)?」
大(ㄉㄚˋ)公(ㄍㄨㄥ)調(ㄉㄧㄠˋ)曰(ㄩㄝ):「雞(ㄐㄧ)鳴(ㄇㄧㄥˊ)狗(ㄍㄡˇ)吠(ㄈㄟˋ),是(ㄕˋ)人(ㄖㄣˊ)之(ㄓ)所(ㄙㄨㄛˇ)知(ㄓ)。雖(ㄙㄨㄟ)有(ㄧㄡˇ)大(ㄉㄚˋ)知(ㄓ),不(ㄅㄨˋ)能(ㄋㄥˊ)以(ㄧˇ)言(ㄧㄢˊ)讀(ㄉㄨˊ)其(ㄑㄧˊ)所(ㄙㄨㄛˇ)自(ㄗˋ)化(ㄏㄨㄚˋ),又(ㄧㄡˋ)不(ㄅㄨˋ)能(ㄋㄥˊ)以(ㄧˇ)意(ㄧˋ)其(ㄑㄧˊ)所(ㄙㄨㄛˇ)將(ㄐㄧㄤ)為(ㄨㄟˊ)。斯(ㄙ)而(ㄦˊ)析(ㄒㄧ)之(ㄓ),精(ㄐㄧㄥ)至(ㄓˋ)於(ㄩˊ)無(ㄨˊ)倫(ㄌㄨㄣˊ),大(ㄉㄚˋ)至(ㄓˋ)於(ㄩˊ)不(ㄅㄨˋ)可(ㄎㄜˇ)圍(ㄨㄟˊ)。或(ㄏㄨㄛˋ)之(ㄓ)使(ㄕˇ),莫(ㄇㄛˋ)之(ㄓ)為(ㄨㄟˊ),未(ㄨㄟˋ)免(ㄇㄧㄢˇ)於(ㄩˊ)物(ㄨˋ)而(ㄦˊ)終(ㄓㄨㄥ)以(ㄧˇ)為(ㄨㄟˊ)過(ㄍㄨㄛˋ)。或(ㄏㄨㄛˋ)使(ㄕˇ)則(ㄗㄜˊ)實(ㄕˊ),莫(ㄇㄛˋ)為(ㄨㄟˊ)則(ㄗㄜˊ)虛(ㄒㄩ)。有(ㄧㄡˇ)名(ㄇㄧㄥˊ)有(ㄧㄡˇ)實(ㄕˊ),是(ㄕˋ)物(ㄨˋ)之(ㄓ)居(ㄐㄩ);無(ㄨˊ)名(ㄇㄧㄥˊ)無(ㄨˊ)實(ㄕˊ),在(ㄗㄞˋ)物(ㄨˋ)之(ㄓ)虛(ㄒㄩ)。可(ㄎㄜˇ)言(ㄧㄢˊ)可(ㄎㄜˇ)意(ㄧˋ),言(ㄧㄢˊ)而(ㄦˊ)愈(ㄩˋ)疏(ㄕㄨ)。未(ㄨㄟˋ)生(ㄕㄥ)不(ㄅㄨˋ)可(ㄎㄜˇ)忌(ㄐㄧˋ),已(ㄧˇ)死(ㄙˇ)不(ㄅㄨˋ)可(ㄎㄜˇ)阻(ㄗㄨˇ)。死(ㄙˇ)生(ㄕㄥ)非(ㄈㄟ)遠(ㄩㄢˇ)也(ㄧㄝˇ),理(ㄌㄧˇ)不(ㄅㄨˋ)可(ㄎㄜˇ)睹(ㄉㄨˇ)。或(ㄏㄨㄛˋ)之(ㄓ)使(ㄕˇ),莫(ㄇㄛˋ)之(ㄓ)為(ㄨㄟˊ),疑(ㄧˊ)之(ㄓ)所(ㄙㄨㄛˇ)假(ㄐㄧㄚˋ)。吾(ㄨˊ)觀(ㄍㄨㄢ)之(ㄓ)本(ㄅㄣˇ),其(ㄑㄧˊ)往(ㄨㄤˇ)無(ㄨˊ)窮(ㄑㄩㄥˊ);吾(ㄨˊ)求(ㄑㄧㄡˊ)之(ㄓ)末(ㄇㄛˋ),其(ㄑㄧˊ)來(ㄌㄞˊ)無(ㄨˊ)止(ㄓˇ)。無(ㄨˊ)窮(ㄑㄩㄥˊ)無(ㄨˊ)止(ㄓˇ),言(ㄧㄢˊ)之(ㄓ)無(ㄨˊ)也(ㄧㄝˇ),與(ㄩˇ)物(ㄨˋ)同(ㄊㄨㄥˊ)理(ㄌㄧˇ)。或(ㄏㄨㄛˋ)使(ㄕˇ)莫(ㄇㄛˋ)為(ㄨㄟˊ),言(ㄧㄢˊ)之(ㄓ)本(ㄅㄣˇ)也(ㄧㄝˇ)。與(ㄩˇ)物(ㄨˋ)終(ㄓㄨㄥ)始(ㄕˇ)。道(ㄉㄠˋ)不(ㄅㄨˋ)可(ㄎㄜˇ)有(ㄧㄡˇ),有(ㄧㄡˇ)不(ㄅㄨˋ)可(ㄎㄜˇ)無(ㄨˊ)。道(ㄉㄠˋ)之(ㄓ)為(ㄨㄟˋ)名(ㄇㄧㄥˊ),所(ㄙㄨㄛˇ)假(ㄐㄧㄚˋ)而(ㄦˊ)行(ㄒㄧㄥˊ)。或(ㄏㄨㄛˋ)使(ㄕˇ)莫(ㄇㄛˋ)為(ㄨㄟˊ),在(ㄗㄞˋ)物(ㄨˋ)一(ㄧ)曲(ㄑㄩ),夫(ㄈㄨ)胡(ㄏㄨˊ)為(ㄨㄟˊ)於(ㄩˊ)大(ㄉㄚˋ)方(ㄈㄤ)!言(ㄧㄢˊ)而(ㄦˊ)足(ㄗㄨˊ),則(ㄗㄜˊ)終(ㄓㄨㄥ)日(ㄖˋ)言(ㄧㄢˊ)而(ㄦˊ)盡(ㄐㄧㄣˋ)道(ㄉㄠˋ);言(ㄧㄢˊ)而(ㄦˊ)不(ㄅㄨˋ)足(ㄗㄨˊ),則(ㄗㄜˊ)終(ㄓㄨㄥ)日(ㄖˋ)言(ㄧㄢˊ)而(ㄦˊ)盡(ㄐㄧㄣˋ)物(ㄨˋ)。道(ㄉㄠˋ),物(ㄨˋ)之(ㄓ)極(ㄐㄧˊ),言(ㄧㄢˊ)默(ㄇㄛˋ)不(ㄅㄨˋ)足(ㄗㄨˊ)以(ㄧˇ)載(ㄗㄞˋ)。非(ㄈㄟ)言(ㄧㄢˊ)非(ㄈㄟ)默(ㄇㄛˋ),議(ㄧˋ)有(ㄧㄡˇ)所(ㄙㄨㄛˇ)極(ㄐㄧˊ)。」
註:
1.相照:相應的意思。
2.相蓋:相害。蓋通害也。
3.欲惡去就:乃欲、惡、去、就四種意向。
4.橋起:矯起。 5.片合:半合。雌雄各半相合。
6.庸有:常有。 7.志:通誌,記也。
8.橋運:矯起而運行。 9.季真:假設之人。
10.接子: 假設之人。 11.讀:解說。
12.析:分。
13.精至於無倫:精,微小。倫,比。謂道微小至於無比。
14.忌:禁。 15.徂:亦作阻。
16.言之本:指「莫為」或「」或使之說為本。
17.一曲:一隅。一偏。 18.大方:大道。
19.足:及也。 20.默:猶意想。
譯:
少知問:「四境之内,宇宙之間,萬物的產生從哪里開始?」
大公調說:「陰陽互相輝映、互相傷害又互相調治,四季互相更替、互相產生又互相衰減。欲念、憎惡、離棄、靠攏,于是像橋樑一樣相互連接相互興起,雌性、雄性的分開、交合,于是相互為常相互具有。安全與危難相互變易,災禍與幸福相互生存,壽延與夭折相互交接,生還與死亡因此而形成。這些現象的名稱與實際都能理出端緒,精細微妙之處都能記載下來。
隨物變化的次序相互更替總是遵循着一定的軌迹,又像橋樑連接彼此兩方那樣地運動而又彼此相互制約,到了盡頭就會折回,有了終結就有開始;這都是萬物所共有的規律。
言語所能致意的,智巧所能達到的,只限于人們所熟悉的少數事物罷了。體察大道的人,不追逐事物的消亡,不探究事物的源起,這就是言語評說所限止的境界。」
少知又問:「季真的『莫為』觀點,接子的『或使』主張,兩家的議論,誰最合乎事物的真情,誰又偏離了客觀的規律?」
大公調說:「雞鳴狗叫,這是人人都能了解的現象;可是,即使是具有超人的才智,也不能用言語來稱述其自我變化的原因,同樣也不能臆斷它們將會怎麼樣。用這樣的道理來加以推論和分析,精妙達到了無以倫比,浩大達到了不可圍量,事物的產生有所支持,還是事物的產生全出于虚無,兩種看法各持一端均不能免于為物所拘滯,因而最終只能是過而不當。
『或使』的主張過于執滯,『莫為』的觀點過于虚空。有名有實,這就構成物的具體形象。無名無實,事物的存在也就顯得十分虚無。可以言談也可以測度,可是越是言談距離事物的真情也就越疏遠。没有產生的不能禁止其產生,已經死亡的不能阻擋其死亡。死與生并不相距很遠,其中的規律却是不易察見。事物的產生有所支使,還是事物的產生全都出于虚無,兩者都是因為疑惑而借此生出的偏執之見。我觀察事物的原本,事物的過去没有窮盡;我尋找事物的末緒,事物的將來不可限止。没有窮盡又没有限止,言語的表達不能做到,這就跟事物具有同一的規律;而『或使』、『莫為』的主張,用言談各持一端,又跟事物一樣有了外在的終始。道不可以用『有』來表達,『有』也不可以用無來描述。
大道之所以稱為『道』,只不過是借用了『道』的名稱。『或使』和『莫為』的主張,各自偏執于事物的一隅,怎麼能稱述于大道呢?言語圓滿周全,那麼整天說話也能符合于道;言語不能圓滿周全,那麼整天說話也都滯碍于物。道是闡釋萬物的最高原理,言語和緘默都不足以稱述;既不說話也不緘默,評議有極限而大道却是没有極限的。」
流沙河之譯
少知又問:「天地四方,這六面體的空間內,每一物種是怎樣起源的?」
大公調答:「空間分出陰陽二氣,形成對立,有時候互相抗拒,有時候互相料理。時間引出一年四季,依次頂替,前一季生後一季,後一季殺前一季。這樣的環境裡,最初出現有機分子,其名曰幾。順從的幾被環境愛惜,逆反的幾被一半憎棄,乃有微生物勃勃然乍起。後來雌雄分立,通過性交,兩性生殖遂成慣例。物種演變過程,安全孕育危險,危險孕育安全;禍害轉成福利,福利轉成禍害;低速調到高速,高速調到低速。一切活物禀賦陰陽二氣,陰陽聚合便是生,陰陽散離便是死。
我所說的這些事實,有案可稽,從形式到內容,乃至細節,都是能認識的。繼承總是在創始的後面,乍起總是在回落的前面,碰壁就會向後轉,終點同時是起點,此乃事物變化的規律,客觀存在的必然。我們能談論清楚的,我們能認識透徹的,僅局限於物質世界而已。悟道的人不回溯萬物的起源,也不預測世界的未日。事涉玄境,超出言诠與思考的極限,誰也說不明白,所以不說為宜。」
少知又問:「齊國國都,稷門下面,有個自由論壇,我去聽過辨論。談到事物的變化,接子認為有原有因,季真認為無缘無故。這兩家的看法,考之以實情,驗之以真理,誰正?誰偏?」
大公調答:「雞鳴狗吠,眾所週知,並非無缘無故。但是,專業人士也說不明白某雞某犬某一次鳴吠的原因,更測不準下一次將怎樣鳴吠,有原有因又從何談起呢。變化著的事物,小到質子,瞧不見內部結構,大到宇宙,望不見外部週廓。研而究之,便會發現,所謂有原有因,所謂無缘無故,這兩傢的看法都未能跳出物質世界的局限,都不妥當。有原有因,執著於有,太實了。無緣無故,迷失於無,太虛了。一定的形式,一定的內容,物質才能夠存在。無形式,無內容,那是道,在物質結構的虛空處。物質,可以言詮,可以思考。
道,愈言詮愈思考背離愈遠了。懷胎在腹,要生的擋不住。停尸在床,已死的挽不回。生死現象擺在我們眼前,夠近了吧,還是看不透其中的奥秘。所謂有原有因,所謂無緣無故,不過是我們心頭拿不穩,懸擬的假設而已。我們面對事物的變化過程,來路迢迢望不見頭,去路遙遙望不見尾。既然沒頭沒尾,說了也是白說,因為說來說去不過是物理學。有原有因,無缘無故,作為立論的根據,始終局限於物質世界。
道非物質,哪能實而有之。物質實有,哪能虛而無之。本來是無名的模糊概念,取名為道,借了道路這個物象,便於眾人接受罷了。認為事物變化有原有因,認為事物變化無缘無故,這兩家都困在物質圈內,哪夠得上悟大道呢。悟道的人整天談物,談的仍然是玄學。不悟道的人整天談道,談的仍然是物理學。道在物的終端,亦即物質結構的虛空處,談也罷,不談也罷,都沒法表達出來,因為道是模糊概念。我們的態度應該是抛棄談與不談的方法論,面對玄境,悟得此處是理論的終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