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22日 星期一

莊子第26章 外物-7-6

莊子第26章 外物-7-6


荃(ㄑㄩㄢˊ)者(ㄓㄜˇ)所(ㄙㄨㄛˇ)以(ㄧˇ)在(ㄗㄞˋ)魚(ㄩˊ),得(ㄉㄜˊ)魚(ㄩˊ)而(ㄦˊ)忘(ㄨㄤˋ)荃(ㄑㄩㄢˊ);蹄(ㄊㄧˊ)者(ㄓㄜˇ)所(ㄙㄨㄛˇ)以(ㄧˇ)在(ㄗㄞˋ)兔(ㄊㄨˋ),得(ㄉㄜˊ)兔(ㄊㄨˋ)而(ㄦˊ)忘(ㄨㄤˋ)蹄(ㄊㄧˊ);言(ㄧㄢˊ)者(ㄓㄜˇ)所(ㄙㄨㄛˇ)以(ㄧˇ)在(ㄗㄞˋ)意(ㄧˋ),得(ㄉㄜˊ)意(ㄧˋ)而(ㄦˊ)忘(ㄨㄤˋ)言(ㄧㄢˊ)。吾(ㄨˊ)安(ㄢ)得(ㄉㄜˊ)夫(ㄈㄨ)忘(ㄨㄤˋ)言(ㄧㄢˊ)之(ㄓ)人(ㄖㄣˊ)而(ㄦˊ)與(ㄩˇ)之(ㄓ)言(ㄧㄢˊ)哉(ㄗㄞ)!」


註:


1.  荃:香草,可以餌魚。一說,為魚筍,捕魚之具。


2. 蹄:捕兔之罝


譯:


竹笱是用來捕魚的,捕到魚后就忘掉了魚笱;


兔網是用來捕捉兔子的,捕到兔子后就忘掉了兔網。


言語是用來傳告思想的,領會了意思就忘掉了言語。我怎麼才能尋找到忘掉言語的人而跟他談一談呢!


另譯:


 香草是用以引誘魚兒上鉤的,當人們得魚就忘 了香草;絆係兔子的罝,是用以捕捉兔子的, 當捕獲了兔子後,連罝都忘卻了。


 言語是用來傳達心中的意思的,當領會到意思 後,連言語都忘卻了。 我要到那裏去尋找忘去言語的人和他談論呢?